财会〔2018〕32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,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行为,根据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及国家有关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 附件: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
财 政 部 2018年11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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